车辆作为日常的出行工具具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在法律上也有强制要求,当车辆达到了报废情况之下就要办理报废手续,具体是如何进行处理的呢?这也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车辆焚毁报废如何处理:
1、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二、相关法律法规: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车辆焚毁报废如何处理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在进行车辆报废的时候需要按照上述的规定进行,才能符合要求,这也是作为车主要清楚的问题,才能正确处理好车辆报废问题。